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
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所指“开除学籍”,是对高中阶段学生可以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其学籍仍保留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但学生和学校已不存在法律上的教育管理关系。转学不是一种权利,开除学籍后不存在转学的情况。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后,学生是否可到其他学校继续接受教育,需要看相关学校的要求和意愿。此外,被开除学籍的高中阶段学生,如经过自学达到高中毕业同等学力,仍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经高等学校录取后,还可以取得高等学校的学籍。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高考:
1、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上一年度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上一年度在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行为情节严重,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开除学籍后果
开除学籍是学生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后学校给予所有处分中最严重的一种处理,也就是说开除学籍以后学校就会不承认是他们的学生,处分记录放入学籍档案,以前的成绩全部都作废。
学生被开除学籍会在个人档案中被记上被开除学籍,对以后找工作就业有很大的影响。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网-开除学籍后还能高考吗?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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