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舞蹈教师编制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编制标准

按照一般学校初中、小学舞蹈教师编制比例不得高于教职工总数的3%,高中舞蹈教师编制比例不得高于教职工总数的4%的原则,确定各级各类学校舞蹈教师编制数额。

二、编制指标

1.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

a.小学班额在40个以下的按1人编制,班额在40个以上的每增加20个学生编配1人。

b.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学校招生数、文化课教师数量、专业课(如音乐、体育等)教师数量进行综合测算,确定编制数量。

2.高中

按照高中每个班级4个舞蹈课时计算,一个舞蹈教师编制数为22个班,如高一、高二、高三三个年级的课程任务相差较大时,可相应调整编制指标。

三、编制条件

舞蹈教师编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专业技能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目录中相应科目和类别的技能要求。

2.持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舞蹈本科或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舞蹈学科考试。

3.有教学工作经验,素质高,综合素质优秀,有明确的职业道德要求。

江苏省对于舞蹈教师编制的要求是严格的,并且对教师的专业才能、教学经验以及综合素质都有明确的要求。因此,作为一名舞蹈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积极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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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帆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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